環境政策
身為IC設計之領導公司,關心及照顧員工是我們的首要責任。基於實現永續發展的理念及公司政策以及展現社會責任,我們承諾及宣告: 『優先選擇具有環境責任的供應商,且相信如此是有利於地球。』
基於政府及客戶的相關環境保護法規資料,執行持續改善和預防連續性污染的產生, 並對每位員工做責任宣導。 產品若是含有害物質,將對地球環境與人體健康造成威脅,全球消費者與各國政府都十分關注此議題。
凌通科技為了提供客戶不含危害物質的產品 (Hazardous Substance Free, HSF),符合歐盟有害物質限用指令(RoHS),建立了綠色供應鏈管理系統 (Green Supply Chain Management, GPM),嚴格要求產品符合綠色生產。
產品設計目標為低耗電高效率的節能產品。
所有委外生產的產品皆確保符合環境法規規定及客戶要求。
選擇符合歐盟環境法規的包裝材料並且可回收使用。
產品生產和運輸選擇貼近客戶端以減少能源消耗。
報廢產品交給合法回收商,讓其將有用的材料回收使用。
節能減碳
依據ISO14064-1盤查,台灣廠區2024年溫室氣體年排放量為686.29公噸CO
2當量(其中範疇一為48.55公噸CO
2當量;範疇二為635.63公噸CO
2當量;範疇三為2.11公噸CO
2當量) ,2023年溫室氣體年排放量為701.08公噸CO
2當量(其中範疇一為48.55公噸CO
2當量;範疇二為649.54公噸CO
2當量;範疇三為2.99公噸CO
2當量),共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14.79公噸CO
2當量,約減少2.11%溫室氣體排放量。2024年範疇三各類別排放量明細如下:
| 間接溫室氣體 (類別3~6,含子類別) 排放量明細 |
排放量 (公噸 CO2當量) |
| 類別 3 : 運輸產生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| 2.11 |
| 3.1 上游運輸和貨物配送產生之排放 | 不具重大性 |
| 3.2 下游運輸和貨物配送產生之排放 | 0.66 |
| 3.3 員工通勤產生之排放 | 不具重大性 |
| 3.4 客戶和訪客運輸產生之排放 | 不具重大性 |
| 3.5 商務旅行產生之排放 | 1.45 |
| 類別 4 : 組織使用的產品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| |
| 4.1 購買商品之排放 | 不具重大性 |
| 4.2 資本貨物之排放 | NA |
| 4.3 處理固體和液體廢棄物產生之排放 | 不具重大性 |
| 4.4 資產使用產生之排放 | NA |
| 4.5 使用上述子類別中未描述的服務產生之排放 | NA |
| 類別 5 : 使用組織的產品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| |
| 5.1 產品使用階段之排放或清除 | NA |
| 5.2 下游租賃資產之排放 | NA |
| 5.3 產品生命終期之排放 | NA |
| 5.4 投資產生之排放 | NA |
| 類別 6 : 其他來源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| NA |
2030年減碳目標、策略及行動計畫
本公司設定每年碳排放減量2%目標,實踐環境永續的承諾。本公司以2025年設定為基準年,承諾到近期目標年2030年,將範疇二的溫室氣體排放強度減少10%。為達成減量目標,本公司積極投入設備改善及運用最佳化方式,藉由提升空調設備效率及減少太陽輻射&傳導熱源,來降低各設備用電量,以達到節能目標,透過上述減碳的方法,2025年建築物辦公區安裝高效能隔熱紙,阻隔77%太陽熱能進入室內,有效降低範疇二排碳量較去年同期減少2.9%。